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财税支持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各项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