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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有效

对破坏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污染长江流域环境、损害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等违法行为,本法未作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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