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对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