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三十五条有效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对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