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三十三条有效国家对跨长江流域调水实行科学论证,加强控制和管理。实施跨长江流域调水应当优先保障调出区域及其下游区域的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统筹调出区域和调入区域用水需求。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