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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 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二十七条

有效

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在对已满十六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时,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培训内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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