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