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州人民政府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下列事项:(一)提出制定保护管理方针、政策的建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二)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或者行动计划等,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三)组织开展调查与评估,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名录;(四)协调区域协作。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