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治保障第六十八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为国际商事业务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