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市场环境第三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