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收益权和监督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