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第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施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专利预警制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