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武安市、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和各县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