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是指为乘客提供运送服务,按里程计价或时间计价收取租费的营业性客车。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