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国家安全、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海关、民航、铁路、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快递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并完善寄递企业运营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实行常态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维护快递业安全有序运行。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