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