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第二十三条有效取水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人员,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制定节约用水计划,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完善用水记录和用水统计,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