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十七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