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起草第十二条已修改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提请主任会议审议,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