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风景名胜区包括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其具体范围由新化县人民政府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分别设立界碑、界桩,按照景区的不同要求实行分类保护。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