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植物保护工作,其所属的植物保护机构负责植物保护的具体工作。气象、林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学技术、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植物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