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外来物种进行监督检查,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检查人,并要求其提供与外来物种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资料;(三)查阅或者复制与外来物种有关的档案、账册等资料;(四)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五)对擅自引入、生产经营的外来物种进行查封、扣押。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