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八条有效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由上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为主组成的选举领导小组主持,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给予指导。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