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公安机关应当为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且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安机关应当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对从事危险程度较高岗位的,还应当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检查,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健康档案。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