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和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具体标准由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会同同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建立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实行动态调整。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