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情形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前款规定的回避,由警务辅助人员所在的公安机关决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