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韶山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由韶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韶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实行特许经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