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社会公开。在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园建设永久性设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