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文化和旅游、文物、宗教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