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在指定的地点限量采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