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易地建设申请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就近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