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红色资源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咨询、论证和专业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文化、退役军人事务、规划、建设、旅游、环保、教育、档案、地方志、党史、文物、法律等方面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和议事规则,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