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红色资源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属地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