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传统村落纳入地方志编撰内容,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