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有效负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职尽责的,依法依规处理。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