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测单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排除安全隐患,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