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因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周边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因施工需要断道、停水、停电、停气和中断通讯的,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