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收到投诉、举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投诉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