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收到投诉、举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投诉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