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自治州对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实行严格保护、科学管理、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鼓励野生动物植物人工繁育、驯化培育、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