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四条已废止自治州加强野生动物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优化布局监测站点,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林草、农业农村、水务、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置措施,有效防控突发疫情。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