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六条有效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3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