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三十二条有效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3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