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施工单位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建设。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齐相应的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