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种子生产经营者、品种选育者依法成立种子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诚信经营,为成员和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培训、信用建设、市场营销和咨询等服务。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