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农作物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发展现代种业,提高种子质量,保障供种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林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