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营商环境工作监督第七十五条已废止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监督、党派民主监督、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多渠道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