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第六十二条已废止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提出抗诉等监督手段,依法监督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