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废止

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对市场主体及其他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查处并予以回应,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