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省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第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应急、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工作。法规性决定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