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建立温瑞塘河保护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对温瑞塘河保护和建设资金以及捐赠款项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温瑞塘河保护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河道水质状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