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温瑞塘河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温瑞塘河保护规划要求改建或者拆除。根据前款规定改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造成相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温州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国家和省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